国家海洋局:我国沿海海平面年升3毫米高于全球

28.02.2015  18:28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崔静、王小鹏)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石青峰28日表示,1980年至2014年,我国沿海海平面上升速率为每年3.0毫米,高于全球平均水平。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沿海海平面上升明显。

  国家海洋局28日在京发布《2014年中国海平面公报》。公报显示,2014年,中国沿海海平面较常年(1975年—1993年)高111毫米,较2013年高16毫米,为1980年以来第二高位。与2013年相比,东海沿海海平面升幅最大,为38毫米;黄海沿海和渤海沿海次之,分别升高22毫米和13毫米;南海沿海海平面降低10毫米。

  公报指出,海平面上升作为一种缓发性灾害,其长期累积效应造成海岸侵蚀、咸潮、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等灾害加剧,沿岸防潮排涝基础设施功能降低,高海平面期间发生的风暴潮致灾程度增加。

  专家认为,全球海平面上升是由全球气候变暖导致的海水增温膨胀、陆源冰川和极地冰盖融化等因素造成的。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中国沿海气温与海温升高,气压降低,海平面升高。

  “我国海平面变化的速率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令人恐惧。海平面上升对大部分地区来说远没有达到淹没的程度。”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司长曲探宙说,我国海平面变化究竟会造成多大的海洋灾害,仍有待专业人士结合全球统计数据进行观察和分析。

  石青峰表示,为有效应对海平面上升的影响,提升沿海地区海洋防灾减灾能力,需要在海平面上升风险评估和区划的基础上,将应对海平面上升纳入沿海地区城市开发、土地利用、海域使用、工程标准等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避免在海平面上升高风险区规划人口密集和产业密布的用地或用海类型。同时,要在沿海地区防洪排涝规划中,提升相应设计标准,适应海平面上升。

  他表示,2015年,国家海洋局将提升海洋灾害观测和预警能力,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制机制,为保护沿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