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申报职称4月9日启动 四川对海归人员有这些政策!
08.04.2018 11:02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4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了解到,2018年度留学回国来川人员上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将从4月9日开始启动。申报条件突出强调业绩贡献,对申报者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暂不作要求,但申报者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18年度留学回国来川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共分两次。上半年申报时间为4月9日-4月30日的工作日内,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0月8日-10月31日的工作日内。在国(境)外经过完整学制的学习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后,来川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学习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识水平以及业绩贡献,申报评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其中,申报评定相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要是国(境)外博士后期满,经批准出站,业绩贡献十分突出者;或者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业绩贡献十分突出者。申报评定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要是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者;或者是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后,在国(境)内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者。
此外,来川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如业绩特别突出,经过本专业3名(含)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名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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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1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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