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春游事故车辆不合格 家属已获40余万慰问金
中新网老城4月17日电(记者 付美斌)“从事发到今天,一共已收到43万元的慰问金。”17日上午,海南澄迈县欣才小学春游事故遇难学生家长陆女士夫妇满面悲伤,与另外几名遇难学生家长在老城镇政府大楼四楼会议室等候警方公布事故责任认定。
当日,海南省文昌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环波等人,到澄迈县老城镇向欣才小学遇难学生家长送达遇难学生的人体伤害法医学鉴定意见通知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称认定书)。
4月10日上午8时许,澄迈县老城欣才小学组织500余名学生乘坐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14辆大巴车,从学校出发赴文昌市龙楼镇春游,其中琼A20161的大巴车载43名小学生和3名老师,行驶至文昌市头水线施工路段的东阁镇宝芳村往公坡镇水北村1公里路处,适遇雨天路滑,通过弯道时琼A20161车未降低速度,致使车辆侧滑向左侧翻至低于路面1.45米的东侧路外,当场导致8名小学生死亡、32名师生受伤的较大交通事故。
据《认定书》显示,琼A20161号大型普通客车,登记日期2009年1月6日,车辆所有人为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性质为非营运。经警方核查,该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商业险。车辆技术检验分析报告显示,琼A020161号大型普通客车转向系统合格,制动系统不合格,轮胎合格。
据《认定书》表述,根据现场勘察、检验鉴定、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等证实:当事人赵才森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施工道路行驶,适遇雨天路滑,通过弯道时未降低行驶速度,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四十二条“……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是造成本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第一款(第一项)“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之规定,认定当事人赵才森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八名遇难小学生已入土安息。陆女士告诉记者,事发至今,学校方一直未有工作人员前往看望或给一个说法。“两个孩子在同一辆车上,大儿子轻伤入院几天后就出院了,现已返校上课。”她说,“老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家属,这43万元只是政府和爱心企业的慰问金,不是赔偿金,现在还没有任何部门与我谈赔偿的问题。”
截至14日,本事故中已有7名责任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文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包括肇事司机赵才森,欣才学校校长潘敏,学校投资人喻文霞、王波,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海航休闲车队主要投资人谭锋,海南航空休闲租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锡荣和一名部门经理。
据了解,目前仍5名伤员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其中2名重伤员在ICU,生命体征平稳,继续按方案进行治疗,其余3名伤员在骨科;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收治的4名伤员和海口市人民医院收治的2名伤员病情稳定,继续按方案治疗。(完)
(原标题:海南春游事故车辆不合格 家属已获40余万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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