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海关20条措施支持四川外贸回稳向好

15.07.2016  17:06
  7月14日,成都海关公布《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持四川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办法》,明确了7个方面的20条措施支持四川外贸发展。
  7个方面包括全力支持四川打造全国一流通关环境,打造西部最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打造连接欧亚、面向全球的国际大通道,全力支持四川全面创新、多点多极发展,支持川企用准用好用足税收政策,支持四川新兴贸易业态发展,加强四川外贸分析研判等。
  成都海关将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凡是海关总署下放给成都海关的审批事项,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必须由直属海关办理的外,其余全部下放给隶属海关(办事处)办理;积极探索“单一窗口”建设和“一站式”作业机制,避免企业多部门跑路;按能简则简、能优则优原则,对所有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和监督检查予以规范、实现管理目标的备案事项,内部核批及相应手续和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并向全省推广“信任通关”试点。此前,“信任通关”试点在机场海关、综保区海关先行先试,全程通关效率提高80%。
  目前,四川已建有1个综合保税区、1个出口加工区、4个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数量西部之最。如何把“西部最多”变为“西部最强”?《实施办法》明确,将从功能最全、监管最优、创新最活跃三个维度入手。
  成都海关将积极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支持综保区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售后维修、保税展示交易、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融资租赁等新业务,推动综保区逐步从单一的加工制造中心向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研发设计中心、展示销售中心和国际结算中心等多元化发展;充分借鉴上海等自贸区经验,将特殊监管区监管模式向区外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广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联网监管模式。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