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等40部门签署备忘录

03.11.2016  15:08
核心提示: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日前正式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40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日前正式实施,作为国家首批守信联合激励试点项目之一,这是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新的阶段。同时,也向诚信企业释放了大量政策红利,守信激励的政策红利将覆盖企业从境内到境外国际供应链的全程。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是海关认定的信用等级最高的企业,在内部控制、财务偿付能力、守法规范、贸易安全等各方面均符合海关认证标准和要求的企业,是外贸企业的诚信典范和先进“标杆”,具备实施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的条件。为此,在大量调研论证和各部门研究会商基础上,国家最终将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确定为首批联合激励试点项目之一。

  据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孟杨介绍,本次《备忘录》实施联合激励的部门多达40个,是参与部门较多的社会诚信建设合作项目,激励范围包括海关、发展改革、检验检疫、税务、金融、环保等30多个重点领域,覆盖了全国省、市、县多个行政层级,具有积极而强大的社会示范效果。各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对企业实施协同监管、信息共享与联合激励的情况,明确了49项具体措施。每项激励措施都涉及各部门的重要管理事项,都会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价值或社会效益。

  目前,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享受国内国际海关最充分的便利措施。在国内方面,海关为高级认证企业提供降低查验率、简化单证审核、配备企业协调员等10余项通关及监管便利措施,实施最大力度的守信激励。在国际方面,中国海关目前已与31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关开展了基于守信、安全、便利的AEO互认合作,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便利措施,而高级认证企业就是中国海关的AEO企业。此次国内联合激励实施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含金量”将大幅提高,不仅会享受到国内外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还将享受到国内多个部门给予的更多激励措施,守信激励的政策红利将覆盖到境内到境外国际供应链的全程。

  目前,全国海关共有高级认证企业3500余家,尽管数量仅占有进出口业务企业总数的1%,但企业进出口值和纳税额却占到了总量的三分之一,且呈逐年增长态势,为我国外贸回稳向好提供了强大动能。

  据了解,按照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海关总署还与各部门协同推进对进出口领域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相关合作备忘录有望于年底前签署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