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海事贯彻“五个禁止”强化行风建设

24.12.2013  13:09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近日发文,在全国海事队伍中严格执行“五个禁止”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省地方海事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海事政风行风建设,迅速落实“五个禁止”的要求,深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的海事队伍建设。

  “五个禁止”包括禁止插手航运市场和水运建设市场,谋取私利;禁止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禁止以任何借口刁难行政相对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禁止利用职权为所属事业单位经济实体谋取利益,坚决做到海事执法、人员待遇与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禁止与“中介”勾结,坚决杜绝通过他人间接向行政相对人收取好处的行为。

  下一步,我省地方海事系统将加大宣传,组织学习,并结合地区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通过自查自纠,开展明察暗访,逐条对照落实。(厅航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