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海事局进一步强化船员培训机构管理
13.10.2015 11:25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地方海事局三举措进一步强化船员培训机构管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培训机构资质管理。严禁未取得资质的各类机构开展船员培训,严禁超许可范围开展培训。未通过中期审核或逾期未申请中期审核的培训机构,立即停止各类船员培训,直至通过审核。申请办理《船员培训许可证》延续手续,超过有效期1个月仍未取得延续手续的,一律停止举办各类船员培训,超过3个月仍未取得延续手续的,一律取消船员培训资质。
二是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对未通过船员培训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或者逾期未申请审核的,一律停止开展各类船员培训业务,直至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船员培训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开展相应培训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定期对培训机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资料存档。重点加强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每期培训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对培训计划的制订和落实、船员出勤情况、教师的授课情况、师资符合性和教学效果等进行抽查,切实加强培训的过程监控。(厅航务局)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13.10.2015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