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海事处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全县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渠县 海事处根据县政府的安排,决定在全县水路交通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该处紧紧围绕“查隐患、严执法、压事故、保平安”的活动主题,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全面贯彻落实水上交通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杜绝重特大事故,遏止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春节、春运和“两会”前后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是要继续宣传贯彻《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安全知识自我教育活动,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人人要接受安全知识再教育,树立“人人讲安全、人人维护安全秩序、人人自觉遵章守纪、人人都要成为安全监督员”的良好风尚。二是开展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自我教育活动。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对水上各单位管船人员、签单人员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树立人人讲安全,人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人人自觉遵章守纪,人人遵守劳动纪律,人人都成为安全监督员的良好风尚。三是认真开展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结合冬春季节水枯,漕窄、雾大、天寒、事故易发等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墙报、标语、传单、播放警示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关注安全,履行安全义务和职责的良好氛围。
该处要求,水上各单位要结合“元旦”、“春节”、“春运”、“百安活动”及时组织力量对冬春季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特点,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按照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项安全措施,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深化“百安活动”各项内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整治安全隐患。一要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十查活动”,即:一查客渡船舶是否按规定坚持发航签单:二查乡镇自用船、渔船是否有非法载客现象,安全管理是否规范;三查“两客一囱”船舶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四查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工作是否真正落实;五查船舶证书、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六查船舶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船舶安全、救生、消防、航行、信号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是否安装摆放到位,船员、旅客是否按规定穿戴和使用救生衣(浮具);七杳是否存在船舶超载、夜航、雾航、无证驾驶、冒险航行、“三无”船舶非法营运等各种违法行为;八查辖区内是否存在未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而擅自从事采砂石作业和其他水工作业的行为:九查货运船舶是否存在未办理签证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十查管船站、航运企业、处内各所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尽责。一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渡口码头、重点船舶和辖区水工作业区的现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隐患按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的规定强力开展整治,限期整改,对于特别重大的隐患,除积极制定和落实整治措施的,该停航的必须停航,该停丁的,必须停工,决不姑息迁就,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
该处在督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在百口安全活动中重点明确各级监督者的监督职能和责任,并切实落实到位,形成监督到监管,监管到监控,监控到人的责任监督体系,确保安全工作环节不脱节,不断链。(任小春 兰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