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海事处“五个禁止”强化政风行风建设

28.04.2014  21:11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与部海事局联合发文,在全国海事队伍中严格执行“五个禁止”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渠县 海事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海事政风行风建设,迅速落实“五个禁止”的要求,深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的海事队伍建设。

  “五个禁止”包括:禁止插手航运市场和水运建设市场,谋取私利;禁止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禁止以任何借口刁难行政相对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禁止利用职权为所属事业单位经济实体谋取利益,坚决做到海事执法、人员待遇与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禁止与“中介”勾结,坚决杜绝通过他人间接向行政相对人收取好处的行为。

  据了解, 渠县 海事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一阶段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结合二阶段的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将深入对照“五个禁止”的要求和“一控三防”等廉政规定,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全面掌握“五个禁止”要求,逐条对照“五个禁止”,举一反三予以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五个禁止”,自觉远离行风廉政建设“红线”,开展内外监督,共同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健康发展。

  针对海事政风行风建设和职能职责特点,该处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明确了辖区政风行风问题“四个一律”处置原则,即发现政风行风问题或违反“五个禁止”规定的一律零容忍,执法人员一律永久吊销执法证,中层以上干部一律先免职,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任小春 兰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