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院长称宋城集团诬陷诽谤应追责

18.08.2015  22:36

  8月11日,宋城集团执行总裁黄鸿鸣向中纪委实名举报,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今日,浙江省高院发布了齐奇写给最高人员法院的《关于宋城集团以舞台剧和官网“举报”方式 实施诬陷、诽谤事件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报告》,报告声明,“举报”造成严重恶劣的社会影响,“用这样的方式对一个省高院院长进行诬陷、诽谤,不仅侵犯了我本人的声誉,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当属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刑事责任。

  8月11日,宋城集团执行总裁黄鸿鸣向中纪委实名举报浙江高院院长齐奇“失职渎职、干扰司法公正”。该举报在宋城集团旗下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新浪微博以及宋城演艺微信公号“宋城演艺千古情”上同时进行,且举报形式十分夸张——专门排了“舞台造型”,漫天飞雪下,十多名女演员身着红衣白裙,头缠白巾,表情悲痛,营造出了“窦娥鸣冤”气氛,“一头象征着司法公正的神兽獬豸被猎杀在地”。对于举报,宋城集团董事长黄巧灵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举报起因系相关案件"判决不公"。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今年63岁,2008年1月至今任浙江高院院长、党组书记。他在任内一直倡导“阳光司法”,并为浙江萧山张氏叔侄杀人冤案平反,引起全国反响。

  (广州日报记者陈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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