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将资源环境保护纳入审计事项 2015-05-25 20:59    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25.05.2015  22:28

    新华社杭州5月25日专电(记者岳德亮)针对社会关注的资源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情况,即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审计条例》明确将资源环境保护纳入审计事项。

    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和特许经营权、特许排污权等国有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实施审计。

    而且,审计机关还要对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环境质量情况,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以及资源资产负债情况等进行重点审查。

    在5月2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定进一步体现了审计在美丽浙江建设中的职责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