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坚持“三宜”原则深度推进国企改革

21.07.2014  14:02
核心提示:截至去年底,浙江省属企业的户均资产总额达410多亿元,是十年前的5倍多,并且培育出了4家“千亿级”企业;分布在能源、交通、商贸物流等基础和优势行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占省属企业总量的85%以上。       自2004年浙江省国资委成立以来,浙江坚持按照“三宜”原则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收到显著成效。国有企业累计增加国有资产总量1.1万亿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近3900亿元,累计上交税金近3100亿元。产权制度、监管体系等各项改革稳步推进。       --改革提升国企资源配置能力       200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宜强则强、宜留则留、宜退则退”的“三宜”原则,明确以产权多元化为国企改革主要内容。截至目前,浙江省属企业集团户数已由27家整合为16家,国资总量、质量和集中度明显提高,省属各级企业产权多元化比例已逾七成。       “十年来,浙江国企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促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和主营业务三方面集聚。”浙江省国资委主任冯波声说。       通过“宜强则强”的改革,浙江国企的资源配置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许多企业已成为业内的排头兵、领头雁。“近年来,我们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以与央企合作为契机,提升铁路主业创新能力;通过战略并购,引进新产业、新技术、新团队。这些举措不但延伸拓展了与铁路相关的制造产业链,还实现了装备制造领域研发创新能力的借力提升。”浙江铁路投资集团副总经理陈敏说,到去年底,浙江铁路营业里程已超过2000公里,除舟山外的省内2小时高铁交通圈和长三角主要城市间1小时快速通道基本形成,并形成实业经营和资本经营两翼齐飞的产业多元发展格局。       截至去年底,浙江省属企业的户均资产总额达410多亿元,是十年前的5倍多,并且培育出了4家“千亿级”企业;分布在能源、交通、商贸物流等基础和优势行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占省属企业总量的85%以上。       此外,创新发展平台使得原本“健硕”的国企变得更加“强壮”。近年来,浙江积极推动省属企业加强与中央企业、民营企业以及省市县三级国资的多方战略合作,在资源掌控、产业拓展、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大合作成果。据了解,2011年底,浙江举行了与中央企业合作洽谈会,省属企业与中央企业签订9项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达1419亿元。2013年10月,浙江省国资委承办了第二届世界浙商大会国企民企对接会,共推出各级国有企业合作项目129个,涉及项目投资总额3244亿元,为开发国有投资领域、促进国企民企合作共赢搭建了新平台。       --做好“加减法”,国企结构不断优化       在强化布局调整的同时,浙江国资国企通过实施重组整合、引进退出、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市场化改革举措,不断优化结构,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       巨化集团是浙江的老牌国企,但一段时间以来饱受摊子大、落后产能较多的困扰。在国企改革的大潮中,巨化选择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管不好、管不了、分散低效的领域,同时积极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项目,进军环保、新材料等新业。       “近年来,我们淘汰了27套落后装置,盘活存量土地1500多亩,这为企业后续发展腾出了能耗和环保空间容量。”巨化集团董事长杜世源说,通过腾笼换鸟、低退高进,巨化集团氟化工国内市场占有率由第五跃升至全国第一,氟材料加工成为欧洲空中客车公司一级供应商,拓展了航天、航空材料领域的发展空间。       目前,浙江省属企业已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6个;累计获得各类专利170多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60多项;有16家成员企业列入浙江省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其中1家列入国家新型试点企业。       成立于2008年的浙江国际贸易集团是国企“新军”。董事长丁康生说,集团是由多个国企合并组建的,自成立以来就以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不符合主业发展或效益低下的企业近50家,坚决压缩管理层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十年来,浙江累计已对10家省属企业进行了合并重组,3家引进战略投资者,3家国有资本战略性退出,1家清算解散。目前,省属企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达10家,全省各市、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有22家,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       --加快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强有力的改革离不开体制机制的完善与更新。自2004年成立省国资委以来,浙江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为实践“三宜”原则、深化国企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浙江全省11个市均组建了国资委,57个县(市、区)组建了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国资监管机构,初步形成全省三级国资联动的组织体制。同时,全省基本建立了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立了专职监管人员、国有产权代表、重大财务事项和内部审计“四个报告制度”,为实现监管信息对称和实施有效监管奠定了基础。此外,浙江先后制定了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评估等近70个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和45个内部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授权经营和绩效考核为重点、资产评估转让处置较为规范、企业改制制度较为健全、财务监管逐年加强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冯波声表示,在去年,浙江省国资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国资监管制度进行了梳理,清理不适宜的规范文件12件;改进不完善政策制度或做法12件;新建立制度规范21件,“一个具有浙江特色的国资监管新体系基本形成。”       “既要管住、管好、管活国有资产,又要充分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冯波声表示,浙江还将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和“三宜”改革原则,在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上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国企不仅从传统产业领域坚持和不断深化“三宜”改革,还积极拓展新兴产业领域,培育海洋经济、金融等新增长点。“省属企业已确定海洋经济重点建设项目12个,涉及项目总投资近450亿元。”冯波声说,与此同时,浙江国资系统还新增了浙商证券、浙商保险、浙商基金、中韩人寿等10多家总部在浙江的金融机构,进一步丰富了地方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