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UC浏览器侵权 优酷网获赔50万

26.04.2014  14:48

国内首例因浏览器下载视频网站仅供在线播放的视频节目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昨日判决,海淀法院认定优视公司、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极讯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经营的UC浏览器“修改并诱导用户修改优酷网提供在线点播视频下载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在优酷网、优视网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共同赔偿合一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等。

经营优酷网的合一公司诉称,优视公司等开发经营UC浏览器,前年起提供下载优酷网视频服务,使优酷网不允许下载的视频内容保存到用户终端设备上,实现在不连接互联网的方式下播放。原告由此要求四被告赔偿。

优视、极讯与广州菁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被告均称,他们仅负责UC浏览器宣传推广,不开发经营UC浏览器。另一被告动景公司承认开发经营UC浏览器,但辩称UC浏览器提供视频下载服务具有正当性,符合行业惯例,优酷网未采取技术措施防止他人下载,视为允许下载。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除非具备公益必要性,否则浏览器不应改变被访问网站向用户提供的服务内容。而没证据显示优视、动景、极讯公司通过UC浏览器提供优酷网视频下载的服务具有公益必要性,其修改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宣判后,双方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记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