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市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23.10.2013  17:34

                2006年以来,济源市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初步形成了“一个主体、两个基础、三个统一、四个管理”的质量追溯模式,实现了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使全市农产品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去年以来,在全省两次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中,该市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数和超标率均为零,两次名列全省十八个省辖市农产品质量排行榜第一名,受到了省农业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并称赞该市“无公害农产品专销证”制度,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新的模式。主要作法:

  一、选准一个主体。找准主体是实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关键所在。该市按照市场农业、现代农业的要求,打破传统的工作对象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老模式,明确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主体是申报农产品认定认证的生产企业、专业协会和市场的农产品经销者。这样,既能调动生产企业、专业协会和农产品经销者的积极性,又能维护消费者对消费物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打好两个基础。一是打好认定认证基础。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仅在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的区域选择。该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在对全市26个无公害农产品和3个绿色农产品进行筛选后,确定了有产品规模、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南水屯、北水屯、陆家岭、宏泉、西轵城五个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二是打好法规技术基础。即选择农产品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宣传应用水平较高的区域作为试点,并为试点制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农产品产地质量控制措施》等宣传版面和有关固定标语,要求严格按照技术规程使用农业投入品和规范生产行为。


  三、实行三个统一。一是实行统一生产销售记录制度。要求每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都要有完善的农产品生产销售记录。根据主体不同,分别推行了两种记录方式: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基地采取统一购药、统一喷施、统一地块(大棚)编号,确定专人统一记录的方式。对农产品专业协会则采取了双重记录制度,即协会一方面指导检查所属各农户进行认真的生产销售记录,协会同时也要做好自身主体的生产销售记录。生产销售记录档案有市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记录内容包括育苗播种时间、农业投入品购进使用情况、产品上市前抽检结果,收获后销售情况等。二是实行统一农户编码制度。实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一户一码制,对每个生产农户均有一个含有年码、乡镇(地区)码、产地码、村码和后缀码组成的农户个人身份编码。这项制度的实施既有利于对基地的日常监管,同时也有利于消费者了解掌握农产品生产者的基本信息。三是实行统一无公害农产品销售证制度。为使实行质量追溯的农户(企业)销售的农产品能够做到与市场的对接,该市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销售证管理办法》,由市农业主管部门统一为质量追溯农户办理销售标识凭证。销售证标明了农产品名称、认定认证编码、生产者、生产区域、生产基地名称等内容,并将生产农户户主的照片贴在销售证上,避免滥用冒用。农户凭此证可免检直接进入农产品市场无公害专销区销售,也可凭此证直接与农产品超市(门店)、无公害专柜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目前,该市已为实行追溯试点的164个企业(农户)颁发了《无公害农产品销售证》。


  四、推行四个管理。一是推行质量抽检制。对实行追溯制度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所属企业(农户),推行上市前统一抽检,销售期每半个月一抽检制度,抽检合格允许上市,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次抽检合格后方可上市。二是推行专销店(柜)制。在全市4个大型农贸市场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店(柜),所售农产品都是国家认定认证的农产品。专销店(柜)的设立,实行了无公害农产品的优质优价和城乡居民的放心消费。三是推行动态管理制。对所有的持证企业和农户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销售记录、农户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等项目进行检查,凡是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将随时吊销其销售证。四是推行公示举报制。对有相应追溯统一编码和持有《无公害农产品销售证》的企业(农户)以及质量抽查情况在济源日报、济源新农村信息网、济源农业信息网和济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上公布,既便于社会监督,又利于消费者直接追根寻源,查到农产品的具体生产者。同时,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凡是对实行质量追溯的企业(农户)有质量疑问和质量安全事件的,都可以随时拨打举报电话,向农业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