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回应"博士点被撤":已录取学生不受影响

01.04.2016  15:47

  东方网4月1日综合报道:25日,教育部网站公开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其中,撤销博士学位授权涉及东北大学、同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华南理工四所高校,无疑最引人注目。

  据教育部介绍,本次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78个学科评议组和33个教指委组织实施,具体评估指标体系由学科评议组和教指委结合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人才培养特点分别制订。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晓亭介绍,法学院2010年开始申请博士点,2011年获得教育部批准,2012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学院特色为知识产权法。一届学生3-6年培养期。宋晓亭表示,评估时大多数学生尚未毕业,无法对人才培养进行准确评价。一个学位点即将面临撤销,对于学校和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

  根据通知,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宋晓亭表示,今年的招生不会受影响,去年已经发布招生简章,学生通过初试,马上就进入复试阶段,不能影响他们。

  宋晓亭认为,撤销博士学位授权点对学院以及学生的影响非常大。对学生来说,接下来学校已经谈好的与德、美两国科研院所进行知识产权双博士培养的计划可能无法进行,而学生还未毕业学位授权点就被拿掉了。

责任编辑:郑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