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小微企业每年最高可享30万元贷款补助

10.02.2015  12:03
核心提示:记者日前从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近日该市印发了《支持小微企业成长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规定:今后,全市将实行行政事业收         记者日前从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近日该市印发了《支持小微企业成长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规定:今后,全市将实行行政事业收费清单管理,对小微企业实行保护性收费政策,而且小微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可申请市级财政补助,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为30万元。

据了解,济南将梳理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对小微企业实行保护性收费政策,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

不仅如此,从2015年起,济南市财政每年都将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引导社会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服务机构等投资初创期小微企业发展。为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济南市规定,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2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收取小微企业履约保证金。

 

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济南将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在具体层面上,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出资,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按照“政银企”三方合作模式,对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产生的风险进行补偿。小微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可按不超过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50%申请市级财政补助,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引导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方面,济南将扶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登记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对小微企业贷款(投资)余额达到全部贷款(投资)余额60%以上、且分类评级达到一级的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纳入财政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