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手机流量包月“清零”制度 宁夏提出行政建议

30.05.2014  11:52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针对消费者关注的手机流量月底“清零”热点问题,对移动、电信、联通三家电信企业提出行政建议。自治区工商局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后认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移动通信运营商普遍采取了流量包月优惠的经营方式。该经营方式虽然降低了计费标准,但以月度为消费期限且月底“清零”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4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与消费者协会邀请电信企业、消费者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5月13日,自治区工商局以建议函的方式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提出四方面行政建议:建议电信企业向用户进一步明示流量包月产品消费期限和服务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方便用户查询流量和资费,保障消费者对服务内容、方式、价格的知情权;建议降低单独上网流量价格,缩小与上网流量包月套餐的价格差距,真正实现消费者包月与非包月的自由选择权;建议将语音、流量、短信优惠包月业务单设,由用户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搭配,以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建议从满足用户需求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角度,研究实行将流量包月时限延长为季度、半年或者年度,同时对剩余流量采取存储、转增或者与用户协商解决等方式。

  目前,三家电信企业复函自治区工商局,均表示将按照四点建议,采取增加服务品种、降低资费、剩余流量实行存储等方式,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积极回应,已实行语音、流量、短信单设供用户自由搭配选择的DIY套餐和有效期半年的“随意充”产品。自治区工商局将依据职责继续加强电信营运市场监管工作,对电信企业的经营方式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