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税处参加资源税全面改革财税企三方座谈会

01.06.2016  10:23

  5月26日下午,流转税处参加了省财政厅召开的资源税全面改革企业座谈会,就改革过程中税率、换算比以及折算率确定等与企业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听取企业代表的意见。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单位包括攀钢矿业、大桥矿业等12家矿产品开采企业及钒钛产业协会、川联矿业商会等,涵盖了铁矿、铅锌矿、磷矿、井矿盐、芒硝等我省主要的资源税品目。会上,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处长王飞雪介绍了本次资源税改革的指导原则以及税率测算方法,省局流转税处处长陈志芳介绍了换算比和折算率的测算情况,企业代表结合自身行业发展水平、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税费负担情况表达了对本次改革期望:一是清理各项收费,取缔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项收费;二是适当降低税率,为企业减轻负担;三是明确优惠政策,特别是针对利用低品位矿等提取矿产品的优惠政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财税部门在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对企业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应和解答,对部分资源税品目的税率又进行了重新测算和修订,确保在遵循税费平移的原则下不增加企业负担,使企业切实享受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