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健全机制强化落实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19.01.2017  20:03

自“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启动以来,全省各地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采取有效措施,健全联动机制,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对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和遇到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不因天气寒冷受冻挨饿,切实维护其基本生活权益。

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明确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在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等方面的属地责任,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流程,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和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落实首接负责制,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

强化常态化巡查机制。 基层相关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制定完善巡查方案,明确点面结合巡查路线,在努力扩大巡查范围的同时,重点对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站(站台)、大型广场、大型商场、桥梁涵洞、背街小巷、地下通道、建筑工地等流浪乞讨人员易聚集区域开展常态化巡逻。

完善救助管理服务机制。 各地救助管理机构按照工作预案,提早谋划储备充足的食品物资,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流程,最大限度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物质和精神慰藉。对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离家出走等困难人员实施分类救助;对巡查中发现的流落或露宿街头人员,实施劝导服务,耐心劝说其尽快返乡或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不愿意进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发放爱心食品、衣被等应急物品。

健全督查及责任追究机制。 通过检查、暗访、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值班情况、巡查记录、重点人群台账以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真正确保寒冬季节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护,防止恶性事故发生。(社会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