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年采集流动人口信息400余万条 不如实申报者将被查处

28.10.2015  09:15
  10月27日记者从公安厅获悉,《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一年适应期已满,今后公安机关将像查酒驾一样严厉查处不如实申报的案件,不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将影响居住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事项的办理。

  为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2014年10月1日,《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正式施行。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实施一年以来,我省已采集流动人口信息400余万条,为10多万起案件提供帮助。

  根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留宿流动人口的单位和场所、出租房屋业主、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用工单位、娱乐场所和网吧等服务性营业场所、物业服务企业6类主体必须负责登记、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相关单位、场所、业主是登记申报主体。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信息的个人和单位,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分别处以个人200元、单位1000元罚款。

  记者从南充市警方了解到,因未对今年3月新聘用的教师及时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申报,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某学校被潆溪派出所开了罚单。这是《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实施以来,南充市公安机关对违反该办法的单位、场所开出的第一张“罚单”。公安厅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罚单目前全省已超出百张。

   服务台

  目前,我省有4种方式可申报流动人口信息——

  网页申报:进入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平台(http://ldrk.scga.gov.cn:9080/)。

  短信申报:编辑固定格式短信发送到10639900;

  居住信息:jz#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

  就业信息:jy#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

  滞留信息:zl#身份证号#姓名#联系电话#地址。

  微信申报:搜索并关注“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微信公众服务号。安卓手机用户可直接下载APP(下载地址: http://ldrk.scga.gov.cn:9080/appdownload.jsp )。(记者 刘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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