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3任派出所长当赌徒保护伞 保护费一天800元

20.12.2015  20:21

  三任派出所长“前腐后继”充当赌徒“保护伞

  “中间人”以1200元过节费,轻易敲开了赌徒与派出所所长“结盟”的大门;“前任所长也收过”,让继任所长卸下了思想防线,也将其引向万劫不 复;在前两任所长的“榜样作用”下,后任所长不仅充当赌徒“保护伞”,还变本加厉,将“保护费”翻了5倍之多。福建省永春县公安局介福派出所——

  今年年初,福建省永春县纪委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永春县公安局呈祥派出所所长刘天旭在担任介福派出所所长期间与赌徒同流合污的问题。经过缜 密调查,该县纪委先后查处了包括刘天旭在内的介福派出所前后3任所长和该所4名民警,为赌徒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的严重违纪问题。

  目前,刘天旭等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等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民警“引荐”,“中间人”搭桥,派出所长与赌徒“结盟

  刘天旭人生轨迹的转折点,出现在2007年1月调任介福派出所所长后度过的第一个中秋节。

  那天,该所民警曾育斌提着一个月饼礼盒敲开了刘天旭家的大门。在简单的寒暄后,曾育斌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说是紫美村村民郑万进送的过节费。 见刘天旭有些犹豫,曾育斌说:“他无非是想以后请您多关照,前任所长辜国奇也收过。”曾育斌的这一句话,让刘天旭卸下了思想防线,也将刘天旭引向了万劫不 复。

  此后,刘天旭与郑万进频繁走动,两人关系渐渐熟络起来。郑万进见时机成熟,便试探刘天旭:“福东村村民林新建想开赌场,到时会给您‘保护费’, 我也能抽点‘油水’,帮忙关照一下吧。” 郑万进知道刘天旭有顾忌,又将前任所长辜国奇收取“保护费”的情况告知。听郑万进这么讲,刘天旭依旧不放心地交代道:“你叫他将赌场开设的时间、地点提前 告诉我,要征得我同意才行。

  从此,介福乡以林新建为首的赌徒纷纷通过郑万进与刘天旭结成同盟。只要和刘天旭打过招呼,他就不会组织民警清查赌场;遇到上级检查,他便向赌徒 通风报信;如果接到群众报警,他就通知赌徒“收摊”后再出警。作为回报,林新建根据开设赌场的实际天数,给所长每天150元、民警每天100元的“保护 费”。

  经查实,刘天旭共收取赌徒“保护费”6.89万元,民警曾育斌和王晓明分别收取5.11万元、1.92万元。

   顺藤摸瓜,三任派出所长“前腐后继”最终浮出水面

  本以为案件就此了结,但在审查中,当被问及如何制定“保护费”标准时,郑万进回答说是“参照原来的做法”。这一信息立即引起纪律审查人员的注 意,通过对部分涉赌人员的审讯,永春县公安局吾峰派出所所长辜国奇在2005年至2007年任职介福派出所所长期间充当赌徒“保护伞”、收取“保护费”的 问题浮出水面。经查实,辜国奇共收受“保护费”1.25万元。

  刘天旭、辜国奇相继被查处,让介福派出所现任所长尤吉土坐不住了。因为在刘天旭与辜国奇的“榜样作用”下,尤吉土不仅为赌场充当“保护伞”,还 变本加厉地收取“保护费”。据涉赌人员交代,应尤吉土“涨价”要求,赌场给所长每天的份子钱涨至800元、民警涨至200元。尤吉土2012年5月上任, 两年多的时间就收取了9.18万元“保护费”。

  尤吉土意识到自己受贿金额较多,不可能躲过县纪委的调查,于是他想出了“金蝉脱壳”之计——主动向县纪委上交部分受贿款。于是,尤吉土带着 1.7万元现金到永春县纪委“自首”。在得知尤吉土“自首”后,该所民警康文博、康炳辉也相继到县纪委分别交代了收取赌场“保护费”3.07万元、 2.44万元的违纪事实。

  可事情远没有尤吉土预想的那样简单。永春县纪委在调查中发现,尤吉土与康文博、康炳辉交代的受贿次数、时间等有很大出入。“肯定不止这个数!” 主办该案的永春县纪检监察室主任陈泉水笃定,尤吉土没有如实交代。在进一步对该局民警以及部分涉赌人员询问后,该县纪委掌握了尤吉土全部受贿事实,其“计 谋”被彻底识破。

  至此,自2005年至2015年,介福派出所充当赌徒“保护伞”、收取“保护费”的3任所长及4名民警全部被县纪委查处。

   贪赃枉法,折射理想信念动摇、人生观价值观蜕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人民卫士”到“犯罪保护伞”的身份转变,显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究竟是什么让这些曾经为正义和安宁付出过汗水的民警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

  监管缺位下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介福乡地处偏远,民警配备少,客观存在“人少权大”的问题。而基层派出所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使得执法过程不透明、不被监督,就会导致执法行为的随意,形成权力寻租空间。

  而让这些民警走向堕落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其理想信念的动摇,人生观、价值观的蜕变。正如辜国奇自我剖析的那样:我与企业老板交往过密,看着他们大把花钱,自己心态渐渐失衡、产生攀比心理,最终腐化堕落。

  刘天旭在辜国奇“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一步步突破“红线”。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我之所以会走到这一步,就是因为收下的1200元过节费让贪欲在心中播下了种子。看到前任所长受贿无恙,我产生了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小心一点就同样不会有事。

  对于想以上交少量贿款蒙混过关的尤吉土来说,他不仅没有从前两任所长被查处的事件中认识到错误,依然抱有侥幸心理、不肯醒悟。他在接受县纪委调 查时说,自己认为只要不被检察机关起诉,就能保留公职,损失这点小钱、受个处分还是很划算的。但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三任派出所所长将收取赌徒‘保护费’演变成介福派出所的一种‘潜规则’,把警务区变成利用职权获取不法利益的‘自留地’,造成介福乡赌风横 行。他们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还带坏社风民风,对于这种恶劣行为必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永春县纪委副书记陈连祺表示。(本报记者 郝碧萱 通讯员 庄志阳 林龙喜)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