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农民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25.11.2013  19:19

川新出联〔2013〕9号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农工委(办),各市(州)文明办、农业局、新闻出版局、工会、团委、妇联,省级有关宣传文化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委、省文明办、省农业厅、省新闻出版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决定于2013年12月10日—2014年1月10日,在全省开展以“读书·明理·和谐·进步”为主题的“农民读书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读书·明理·和谐·进步”为主题,以农家书屋等公共阅读服务场所为主要阵地,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阅读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帮助农民阅读和支持参与农家书屋建设的浓厚氛围,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谱写中国梦的四川新篇章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主要活动  

  1.举行2013年“农民读书月”活动启动仪式 

  12月上旬在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举行“农民读书月”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当天举办送书下乡、惠民展销、群众文艺演出、参观农家书屋建设管理使用展演、展示(展板、电视宣传片)等活动。

  2.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   

  推进农家书屋对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开放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读书活动和读书讲座,使其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的第二课堂,让农家书屋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的乐园。  

  3.开展示范农家书屋创建活动  

  围绕建立农家书屋长效发展机制,落实专职书屋管理员选配、培训和考核奖励措施,分级组织实施示范农家书屋创建、考评和奖励活动。精心筛选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具备一定典型示范意义的农家书屋进行创建示范。 

  4.组织农家书屋“优秀管理员”评选活动  

  组织评选300名为农家书屋管理和使用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专兼职管理员。各地在自评基础上,统一向省农家书屋办报送,由省评选出300名优秀管理员予以通报表彰。   

  5.组织好书评选、送书下乡和出版物联展活动  

  开展农民喜爱的好书评选活动,本着农民需要,定期向农民推荐一本好书。开展赠送图书、报刊到农家书屋活动,以县级书城为中心,乡镇门店、农家书屋和“流动售书车”等为网点,组织出版、发行单位在全省开展出版物展销活动。

  6.举办农民读书征文评选活动  

  开展以“农家书屋·实现梦想”为主题的读书征文,评选、编印反映农家书屋给农民思想观念、生产生活带来积极影响和变化的好文章并给予表彰。  

  7.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开展农业科技下乡等科普活动,举办农业科技大讲座;开展健康进农家活动,开展健康计划生育大讲座。向农民传授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培养新型农民,全力打造新型农村。   

  8.开展农民工阅读活动  

  在省内农民工集中地,完善农民工阅览室,广泛开展向农民工送书活动,帮助农民工掌握实用技术、法律维权以及其他文化知识,让广大农民工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不断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民读书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新闻出版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各地要充分认识举办“农民读书月”活动是实施我省新农村文化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农家书屋长效发展机制的重要步骤。要细化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务求取得实效。 

  2.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惠及农民的生动局面。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活动的分主题,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组织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农民阅读活动。 

  3.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党报、都市类媒体、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手机报和涉农报刊,要对“农民读书月”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积极开设面向农民群众的好书荐读等栏目、节目,及时发掘和总结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发挥引领服务作用。 

  4.总结经验,长效发展。各地要积极探索“农民读书月”活动的长效机制,重点总结提炼“农民读书月”活动中创新的工作机制、方法、形式和经验,认真探讨激励农民参与读书活动积极性的新途径和解决影响农民读书活动健康发展问题的新办法,让“农民读书月”活动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于2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省新闻出版局书屋办。

中 共 四 川 省 委 宣 传 部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四 川 省 农 业 厅         

四 川 省 新 闻 出 版 局            四 川 省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四 川 省 委           四 川 省 妇 女 联 合 会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