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宣传部开展2021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工作方案

04.12.2020  04:21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开展2021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宣通〔2020〕71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工作方案。

  一、 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征集范围

  全县党员干部和群众

  三、 征集内容

  组织县广播电视台、 渠县 新闻网、爱上 渠县 、传播 渠县 、幸福 渠县 、融 渠县渠县 网等县级媒体,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诉求征集,全方位收集群众诉求及意见建议,梳理筛选出群众反映强烈且带有共性的问题。

  四、 征集举措

  (一)征集方式

  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全县“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县广播电视台、 渠县 新闻网以及新媒体平台具体负责征集。 渠县 新闻网、县电视台公示“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征集邮箱、热线电话、通信地址。(征集邮箱:[email protected],热线电话:0818-7212909,通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渠县 和平街18号县委宣传部新闻和对外宣传股)

  县级媒体要创新形式,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并及时将征集的群众不满意事项上报县委宣传部(群众诉求台账样表详见附件)。

  (二)工作安排

  1.12月1日至12月6日

  各相关媒体发布我县开展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消息,向全县公示“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的征集邮箱、热线电话、通信地址。

  2.12月7日至12月31日

  (1)媒体宣传。 渠县 新闻网、县电视台一集新媒体平台在各自媒体重要版面、显著位置高频次公示“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的征集邮箱、热线电话、通信地址,并开设专栏,围绕征集活动,进行系列动态报道。

  (2)社会宣传。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纪委监委拟定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社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活动标语内容和标语放置的点位等,确保“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大征集”活动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

  附件: 渠县2021年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群众诉求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