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贪污公款被审 上百基层干部旁听受教育
中新四川网7月14日电 (刘刚 王清 何星智)“我快60岁了,自己放松了学习,忽视了党纪国法,走到今天是很悲哀的……”记者14日获悉,在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东岳镇村干部黄某某、陈某某贪污公款案上,被告人陈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黄某某也表示真心痛改前非,接受法院的判决。
庭审当日,上百名来洪雅县级部门、村(社)、乡镇的干部在该县纪委的组织下进行了旁听。洪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从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的举证、讯问、法庭辩论逐一展现了黄某某、陈某某在担任洪雅县东岳镇某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吞、虚列支出的方法侵占扶贫移民资金的腐败蜕变过程。
“心情很沉重,因为对他们太熟悉了。”洪雅县瓦屋山镇复兴村党支部书记尹成静告诉记者,大家作为村干部会经常碰面,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走上了被告席,都是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淡薄惹的祸。这也给我们最基层的干部提了个醒,要清清白白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做一名群众的好干部。
洪雅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正风肃纪工作,惩诫不是最终的目的,抓早抓小,把警示教育提在前头,把所有贪腐的苗头抑于萌芽之中,从纪律、规矩上为干部筑牢防线,才是最好的途径。此次庭审就是要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通过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件的公开审理,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教育警示基层党员干部遵章守纪。
据悉,洪雅县委今年出台了《洪雅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重点》,纪委以“1234”工作法在全县织就了防腐拒贪大网。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机构通过日常监督,发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38件,党纪政纪处分45人次,用纪律管住了全县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