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正式施行森林防火禁令 乱用火要遭“逮”
01.03.2016 11:22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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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袁洋)目前,洪雅县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有效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洪雅县连续54年无较大森林火灾,现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眉山市洪雅县政府发布《二○一六年森林防火禁火令》(简称《禁火令》),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禁火令》规定禁火时间为从2016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禁火区域包括洪雅林场所属各工区,各乡镇、村、组集体林场及全县集体林区(包括村民自留山),瓦屋山景区、柳江古镇景区、七里坪度假区、槽渔滩景区等。
在禁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必须严格实行《洪雅县林区严禁山上冒烟的规定》,即十不准:不准烧荒;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窑、烧炭;不准打火把;不准点火驱兽狩猎;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煮饭;不准烧香、拜佛、祭祀用火;不准举办篝火晚会;不准中、小学生春游野炊。
《禁火令》要求森林防火实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及村主任、组长负责制。划定责任区,各相关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山边火口、重点入山要道口的巡回检查、观察,对危险地段(区)要设卡昼夜检查;各乡镇、洪雅林场要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物资准备工作。
凡违反以上禁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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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2016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