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委会议强调以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整治为标准清理整治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行为

14.09.2018  18:02

9月10日上午,厅党委召开2018年第23次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湖南省委整治查处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情况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并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冬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就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整治工作作出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环保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是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应尽职责。全厅上下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自我加压、主动作为,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认识和把握生态环保问题,坚决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真正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三个坚决”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为长远可持续发展积蓄后劲,更好顺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期盼。

省委彭清华书记、尹力省长等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对四川吸取洞庭湖下塞湖矮围问题的经验教训,做好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以下塞湖矮围整治为标准,举一反三,打破各种利益藩篱,牵头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