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泸师附小接送学生私家车不能在校门口停留

10.04.2015  15:18

  近日,一位网友在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有话请你说提问:“据悉从4月1日起,泸师附小门口自驾车接送小孩上、放学连即定即走都不能了?有电子眼要抓拍,抓拍了罚钱扣分,不知道这是长期政策还是临时政策?那么,自驾接送小孩的人该怎么办?我们都盼望有一个顺畅整洁的环境,但若矫往过正,估计就会产生其他的效果了。

  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回复:广凤路人行过街天桥竣工后,泸师附小接送学生车辆一律不允许在江阳中路停放,改为在广凤路按规定临时停放(即停即走同样只能在广凤路)。此规定实施前,交警一大队已印制了致学生家长们的一封信,通过学校向学生家长统一发放。

  致学生家长们的一封信

  敬的学生家长:

  您们好!

  孩子的安全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因为这关系到每位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也因为有了您们的支持和理解,城区校园交通安全护学岗才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现在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形势仍相当严峻,特别是学校门口上、放学期间接送学生的车辆乱停乱放,不仅影响了正常的行车秩序,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为切实保障学生上放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我们将在广凤路人行天桥竣工后,由大队护学女警引导接送学生的车辆在广凤路两侧临时规范停放,江阳中路不再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临时停靠点,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孩子们一定能够有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为维护交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