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龙马潭:阳光执法盛开“和谐之花”

28.05.2014  12:51

   四川在线消息(刘传福 记者 丁一) 5月20日,和往常一样,龙马潭区农林局的卢小龙打开电脑,输入网页轻轻一点,该局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就显示出来,再根据提示进入其他页面,一个正在办理违法经营种子案件流程、步骤以及办理情况清晰可见。这是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在网上“阳光执法”,推进依法治区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区在权力运行、司法公正、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进行突破,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创新的社会管理运行模式正盛开起一朵朵“和谐之花”。

   网上阳光执法 权力运行双向监督

  “一旦办理流程或者环节有差错,平台便会自动识别提醒,实现对办案主体的智能化监督。”操作着运行平台,卢小龙给记者一番解释。

  记者看到,所谓的权力公开运行平台是由该区政府办牵头,区纪委监察局和区法制办共同打造的一个网络办案平台,办案流程均可在网络上完成。据该区司法办相关人员介绍,具体的操作程序先由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平台上自行设计办理流程和监察点,然后提交区纪委监察局和法制办审核通过后,再由各部门将案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7项录入其中。办案过程中,区法制办可以在平台上看到具体的流程设置是否合法;区纪委监察局则可看到具体的办理时间是否超时,一旦出现超时情况,红色警灯便会自动报警。据此,纪委监察局将发放督办通知,要求部门再次办理完毕后再回复反馈。据介绍,该平台经过近2个月的试运行,在推进区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效果凸显,预计在6月1日正式运行。

  “以前办事群众不知晓,现在只要通过平台外网——政务公众信息网,群众还可以查看到案件办理情况,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区法制办相关人员说。

  据介绍,从今年开始,该区率先在全市网上试运行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实现职能部门和群众的双向监督,新增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成为全省县(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个试点县(区)之一。

  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是关键。除此之外,今年年初,该区还对区级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充分授权,集中发改、经信、环保等7个窗口部门,设立并联审批专区,实行“一站式”服务,平均办理时限由25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让凡是法律法规赋予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职能部门,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有效杜绝了“体外循环”的现象发生。

   健全法治体系 司法公正向前迈步

  “要不是各位叔叔、阿姨的帮助,我肯定难以回学校上学了。”回忆起自己出车祸的难忘经历,张某某还心有余悸。据她介绍,2011年4月,张某某在放学途中被车撞伤造成脑干损伤。由于肇事者缺乏履行能力,张某某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和医治费用。获悉情况后,该区检察院为其申请救助金,并定期回访给予帮扶,最终,张某某顺利出院上学,重拾生活信心。

  司法公正是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该区“法检”两院积极细化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举措,健全法治体系促进司法公正,将工作重点落脚到民生上。

  “目前,我们正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加紧‘三大平台’建设,一旦各类平台正常运行,司法情况就可让群众知晓。”接受采访时,该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刚告诉记者。据介绍,今年,该区法院推进庭审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三大平台”建设,未来将通过互联网,将审判、执行等司法情况上网,在阳光运行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还建立全面监控体系、建立超过135天和180天案件督办等制度,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推进司法公正中,该区检察院在全力提高执法公信力、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及推进刑事和解工作的同时,积极将未成年这一特殊群体作为司法援助重点对象。据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荣介绍,近年来,该院除为未成年人申请综合救助金外,还开展“龙情”行动进行帮扶让其融入社会,并制定办法规范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督考察工作,实现教育、感化和挽救。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该院已办结包括刑事和解救助在内的救助案件6件,被害人获得和解救助金40万元,发放救助金4万元。

   纠纷分类治理 “三大调解”省时省力

  “感谢‘医调委’的帮忙,我最后终于获得赔偿了。”回忆起自己的医患纠纷,现年44岁的陈某激动地说。

  据介绍,2012年12月26日,陈某因在该区某医院眼科就医,手术过程中出现意外,遂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就医。次年,陈某仍旧感觉术后视力效果不佳,要求该医院进行赔偿,并到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申请调解。受理申请后,医调委相关人员以“第三者”身份与双方进行沟通,并反复细致做工作,最终达成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补偿患者人民币七万元。

  “当时,我们向医调委申请,一天时间就将医患纠纷调解好了。”该区某医院妇产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医调委”办事,她放心,印象也非常深刻。当时,莲花池街道一名孕产妇因胎儿死于腹中,出现医闹现象,下午3时进行调解,晚上10时就达成了协议。

  “针对当前的社会问题进行分类,按自愿原则并以‘第三者’的身份介入纠纷调解,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都很强。”区司法局相关人员介绍说。据介绍,一旦医疗、道路交通等纠纷发生,如果不能及时调节,很可能成为社会敏感问题,并演化为群体性事件,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头痛的事情。

  从2008年4月起,该区针对各类社会问题,先后于2008年4月、2012年7月、2013年10月,在全市率先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道调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学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校调委”)三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并聘请相关专业人才担任调解员,主要针对涉及经济赔偿问题开展工作。此举多次得到省政法委、省大调解中心、省司法厅等领导高度肯定,并在该区召开过多次现场会,也引来不少外来人员来此观摩学习和借鉴。截至目前,道调委调解道路交通损害纠纷3505件,协议理赔金额12119万元;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29件,协议理赔金额247.45万元;校调委调解学校纠纷4件,协议理赔金额82.79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