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成效显著

23.12.2013  19:15

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以来,泸州市公安交警积极作为,科学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大检查”、货车违法整治等专项工作,大力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源头管理、路面整治等工作,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据统计,2013年大整治工作期间,全市交警部门共查获重点交通违法行为70275起,其中无证驾驶1569起、酒后驾驶274起、客车超员138起、货车超载1607起、疲劳驾驶1758起、假牌假证87起。

深度警醒,精心组织,工作部署到位。

面对当前泸州异常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市公安交警不等不靠,积极主动,迅速根据泸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动员部署、深入推进、月总结分析等工作会议,对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安排部署,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

超常举措,严格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全市公安交警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把大整治工作与其它专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安排部署,制定出了一些列针对性举措,保证了整治工作取得最大成效。泸州公安交警支队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144处,已上报市政府;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通过GPS、3G视频监控系统对道路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实施动态监控、定点监控测速,采取交警支队每周组织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交警大队每周组织两次集中统一行动等管控措施,切实加强日常路面监管。同时,坚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和顶格处罚,形成了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严格考评,逗硬奖惩,责任落实到位。

在整治期间,各级领导不定期深入基层,或者派出督查小组,严格责任的落实,并定期梳理、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出针对性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支队对大队工作实行每月量化考核,支队领导、机关科室所与大队捆绑,干部以职务、民警以岗位担保的责任考核体系,严格逗硬奖惩,最大限度地保证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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