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通滩:“五步”走 切实加强矫正人员管控

02.09.2014  10:58

   四川在线消息(朱锡丽)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江阳区通滩镇司法所以“五步”走的方式,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思想教育与法德教育相结合。在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我们坚持将道德、法制教育与之有机结合起来,从思想引导入手,寓德于教、寓法于教,将良好的道德理念和正义的法制理念植入社区矫正对象心中,让他们对基本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知识有一定的认识,并因势利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犯罪心理及行为,改变一些错误想法,形成“以合法的方式解决不利情境中的问题”的正确观念,使他们不再因法律知识浅薄、盲目冲动等原因而重新犯罪。

  集中教育与个别谈话相结合。按照教育计划,我们坚持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组织他们学习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帮助他们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同时,结合每位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针对每位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进行分类教育和个别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心理动态,并据此进行分析,及时修正矫正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将犯意消灭在萌芽状态。

  社区矫正制度与实际矫正情况相结合,为了达到更好的矫正效果,我们统一安排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就相关疑问进行讨论、交流,并可以结合自身或身边的情况提出问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耐心的解答。

  感化与教育相结合。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期间与现役服刑人员相比较,适时珍惜与家人团聚的矫正机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形成专门教育和社会、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作好下一个矫正工作目标。首先是争取矫正人员100%不脱管,并逐步提高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