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货车不超载 过路费最高可打7折
17.01.2014 17:18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泸州市15日已开始执行此项优惠政策,但多数车主并不知情
近日,为了鼓励货运企业调整改善车型结构,支持大型车辆发展,从2014年1月15日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全省对没有超载、超限的“正常装载车辆”上高速实行车辆通行费优惠,最高按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的70%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
昨日是优惠政策实行的第二天,记者从我市各高速公路收费站了解到,各高速公路已按照要求从15日起执行以上优惠政策。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享受了此项优惠的货车车主却并不知情。
货车通过泸州南收费站
正常装载车辆最高可享7折
“正常装载车辆”在驶下高速进行计重收取通行费时是如何“打折”的?对此,泸渝高速泸州南收费站负责人刘航行介绍,货车在进入高速时会接受超高超限检查,并通过计重设备进行计重,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后方能进入高速。“货车到达高速出口处再次接受计重,根据计重重量进行收费,然后对其进行打折优惠。”
记者在泸渝高速泸州南收费站看到,货车只需从安有红外装置的地磅上开过,就能准确称出该车的重量,而称重后的数据会马上传到收费系统里,系统将判断是否超重,超重多少,应该享受几折优惠,从而计算出实际应该收取的通行费用。
“我们此前已经进行了系统的调整升级,通过的货车该收多少费用都是系统算出来的。”刘航行告诉记者。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17.01.201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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