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设立首个反家庭暴力中心

02.03.2016  08:53

四川在线消息(彭仲芳 郭小容 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 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首日,由泸州市纳溪区法院、纳溪区妇联牵头成立的“反家庭暴力中心”和“反家庭暴力临时庇护所”在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正式揭牌。据悉,这是泸州全市首个反家庭暴力中心。

纳溪区法院院长何猛介绍,成立反家庭暴力中心和反家庭暴力临时庇护所后,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向妇联或法院申请救助,法院将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及时提供庇护场所、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及时提供救助,缓解家庭暴力受害者心理恐惧,给予其心理抚慰。‘一中心一庇护所’的成立,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的一种全新探索和尝试。下一步纳溪区法院还将完善家暴案件联合化解机制,联合妇联、公安局、民政局、团委、各镇(街道)等联动单位,形成化解家庭暴力纠纷合力,进一步畅通救助渠道,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庇护所’的作用,依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当天刚好是纳溪区天仙镇赶集日,为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力度,江宁法庭的法官们走进天仙镇场口,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手册1000余份,讲解反家庭暴力法,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其内容与作用,提高群众反抗家庭暴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