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蓝田:做好群众纠纷调解促和谐

17.08.2014  17:50

   四川在线消息(汪朝源) 江阳区蓝田街道民事纠纷类型多,成因复杂,个别遗留问题时间久远,调处工作难度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非常重视,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克服困难,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确保了街道社会和谐稳定。

  发现纠纷问题“”。 街道建立了覆盖全街各村组、社区楼院的信息员队伍,信息员队伍以村组、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为主,朋友熟人、热心的长者等为辅;其次是重排查,通过定期排查和针对重点村组、楼院排查,尽量提高超前预见能力,及时发现苗头,掌握发展动态,使许多矛盾纠纷被控制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处理纠纷问题“”。发现了矛盾纠纷,快速介入,及时调处。调处化解做到快人一步,抓早抓小,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情发生的第一手资料,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展,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把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调处工作“”。在纠纷调解中,调处人员坚持做到细致入微的调查和相关信息材料的收集,有了有力的第一手材料是确保矛盾纠纷处理得当的关键,才能使调解工作公平公正。

  调处执法“”。对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人员始终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调解,不偏不倚,可以当场进行调解的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依法进行调解,对当场调解不成功的,立即依法调查处理。

  调处态度“”。在调解矛盾纠纷案时调处人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换位思考,带着真诚的感情处理问题,以心换心,以情动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矛盾纠纷当事人多数都会以宽宏大量的心胸,互谅互让,使矛盾激烈的气氛倾于缓和,以利于矛盾纠纷的最终解决。

调解人员调解小区业主与物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