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纳溪:突出“三个字” 调好“众人事”
中新网四川新闻7月25日电 (任小冷 罗向坤)近年来,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积极探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早”“巧”“好”三字,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严防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突出“早”字谋划
早探索。创新实施老带新、新促老的帮带模式,统筹全镇联村镇干部、村干部等70余人,按照1个老干部与1-2个年轻干部结对方式,组成30余个人民调解工作组,帮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为人民调解行家里手。
早规范。维护法律权威,强化法治观念,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打击,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与公安派出所对接收集、固定违法犯罪证据,加大打击处理力度,今年1-6月,依法办理行政案件49件,处罚55人,办理刑事案件5件,移送起诉7人。
早修炼。邀请法院法官、执业律师、纠纷调解能手开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知识、调解方法培训2次,以丰富的案例、专业法律知识提升调解员调解技术和业务能力。重视法律意识素养提升,96人参加网络法律知识学习,常态化拓宽法律知识储备量。
突出“巧”字调解
巧划责。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对村(社区)目标考核,镇社会治理办每周收集村级纠纷排查、分析情况。矛盾纠纷调解率一直保持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实现了重大疑难纠纷在镇内化解,有效遏制了群体性事件、恶性事件。
巧处置。结合基层治理工作,通过社会治理办、12345政务热线、政府值班室等收集到的纠纷问题,1天内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交办到涉及村(社区)和部门,并由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跟踪办理、化解进度,构建高效的纠纷闭环处理机制。
巧激励。积极探索引导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途径和方法,健全公众参与协商机制,广泛吸纳有名望的党员和群众代表等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中,充分发挥其独特作用。经镇党委研究后,年终对优秀的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突出“好”字问效
带动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员的模范作用,发挥专业人才优势,总结提炼“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肖更生、“全国模范调解员”郭大吉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在镇村干部大会上进行交流,为基层调解工作助力。
保障好。为每一村(社区)落实1名法治带头人,配备1名法律顾问,每社培养2-3名法律“明白人”,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16个,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参与村级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为村民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
宣传好。以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采取走访座谈、公开课、现场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和法律书籍,播放法治音频、法治专题片,挂放横幅、展板、挂图等形式,持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以法治素养提升,促进群众做事依法,减少纠纷发生。(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