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百镇建设行动”有序推进

04.05.2015  12:54

  本网讯  据泸州市住建局透露,2013-2015年,该市市共有15个小城镇列入省级“百镇建设行动”试点示范镇,分别是大渡口镇、玄滩镇、福宝镇、江门镇、二郎镇、通滩镇、双加镇、云龙镇、护国镇、九支镇、太平镇、特兴镇、水尾镇、兆雅镇、白节镇。 为更好推进“百镇建设行动”,该市住建局采取三项措施,推进 “百镇建设行动”试点示范镇建设。

  一是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小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错位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各镇地域、能源、交通、环境、产业等优势。如大渡口镇以建设“中国酒镇”为契机,带动全镇其他相关产业迅速发展;玄滩镇充分利用交通和区位优势,逐步建设成为泸县县城的卫星城镇;福宝镇、江门镇、二郎镇等合理选择小城镇的主导产业,充分发挥重点小城镇对周边镇乡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加大投资,整合资源。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整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新村基础设施项目村等各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试点示范镇建。2015-2017年,市财政将结合泸州市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加大对试点示范镇的投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鼓励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循序推进,成效显著。每年,指导区县建立试点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启动道路改造、管网建设、城镇风貌塑造、环卫设施改造、道路园林绿化等工程。2013-2014年,我市省级试点示范镇共完成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环卫设施等建设投入约5.7亿元。通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小城镇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吸纳能力不断增强,就地就近吸纳转移农业人口16650人。

  2015年该市将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好“百镇建设行动”试点示范镇的建设,狠抓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带动全市吸纳转移农业人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泸州市住建局)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