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男子违反交规被处罚 心生不满破坏交通设施

20.05.2016  17:08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 (实习记者 张婷)在泸州城区的几个重点路口,交警设置了可变车道,在高峰时段,可以通过移动磁性反光柱来临时增加车道,避免转弯车辆和直行车辆相互抢道,减少路口拥堵。可是在最近的一个星期,这些磁性反光柱竟莫名的遭到破坏。

5月18日下午,泸州交警一大队的民警将撞倒磁性反光柱的王某抓获。原来,王某故意撞倒磁性反光柱,竟是因为之前驾驶摩托车没有悬挂号牌被交警处理,于是便心生“报复”之意。

交通设施莫名遭到破坏

最近一个星期,交警一大队在江阳西路可变车道上设置的移动磁性反光柱,都会遭到破坏,而这些磁性反光柱遭到破坏的时间,几乎都是在每天下午6点半分到7点左右。

“主要是在江阳西路主干道和刺园路这一段,这两条路线上的磁性反光柱损坏非常严重,我们发现的时候,这些磁性反光柱就散在地上。”交警一大队的警辅长陈诚说,后面行驶来的车辆没注意,很容易把被撞倒在地的磁性反光柱给压坏。“磁性反光柱放置在地面上后,一般都是比较牢靠的。”陈诚介绍道,磁性反光柱被压坏后就无法继续使用了,而一个磁性反光柱价值上百元。“如果没有磁性反光柱,很多驾驶员就不知道该不该变道”陈诚说。

在通过天网监控巡查后,交警发现了磁性反光柱的破坏者。

被处罚后心生不满

“经过我们中队的视频巡查,发现每天晚上在6点半到7点之间,有一辆红色的摩托车,摩托车两边有大篮筐,在行驶到这里的时候,王某便故意撞倒这些磁性反光柱。”陈诚说。随后,交警一大队部署警力加大巡查,终于在18日下午6点50分左右,将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拦获。经过交警的询问,王某承认了自己撞坏磁性反光柱的行为。

原来,数月前,王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上路,被交警查获后,给予了扣12分,暂扣车辆的处罚(已被王某取回)。为了给自己出气,王某便故意撞倒路上的移动磁性反光柱。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其摩托车进行暂扣,并将王某移送大山坪派出所处理。

陈诚也提醒广大驾驶员:磁性反光柱的功能是在可变车道保障车辆出行畅通,尤其是早晚高峰期间,为了方便群众出行,希望市民能够爱护这些公共交通设施,不要随意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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