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男子与妻子赌气 将出生36天女儿摔死
今天,本应是周某和妻子给宝贝女儿苒苒(化名)办满月酒的日子,但酒席的主角却已离开人世。5天前,这个仅36天大的女婴,在她亲身父母的争吵中凋零。
10 月 13 日上午,周某和妻子相约,抱着苒苒到镇上剃胎头,同时也为妻子换一个新发型,以宣告“月子”的结束。然而,就在妻子打理完头发后,两人却因家事开始吵嘴斗气。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夫妻两人会在随后的短短两分钟内酿成惨剧。
关键词:斗气
丈夫将女婴扔出8米外
江阳区石寨镇的赵女士,在场镇上开了一家理发店。13日上午10点左右,赵女士迎来了一对年轻夫妻:妻子抱着一名女婴,丈夫陪在身边,有说有笑。
“老板,给我做个头发吧……”攀谈中,赵女士才知道这位女士刚刚坐完月子,她的女儿刚满36天。赵女士在给女子做头发时,丈夫一边抱着孩子等候。“娃娃很乖,在爸爸的怀里睡着了。”赵女士说,1个小时后,妻子小心翼翼地从丈夫手中接过孩子准备离开。
“当时,我听妻子说她打算回泸州,丈夫则不准她带着孩子离开。这句话惹得妻子有些不高兴,她嘴里嘟噜着:‘不带就不带,拿去!’随后就把孩子放到男子的腿上。”赵女士说,她觉得丈夫有些生气,当时“也没扶一下孩子”。
随后,妻子转身走出理发店。妻子走到街道下方的面馆时,丈夫突然站起身来,不慎让孩子滚到了地上。“此时孩子还在熟睡,被摔了一下都没哭。”赵女士说。随后,丈夫怒气冲冲捡起地上的孩子,冲出店门,对着女子的背影,大声喊了一声“拿去”,便把孩子扔了出去。
昨晚,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赶到事发现场,用脚步初略丈量了一下,发现这家理发店和出事地点的面馆之间,至少有8米远的距离。
关键词:悲剧
36天大女婴不幸去世
“我当时以为是两个年轻人开玩笑,扔了一个塑料娃娃玩具在地上,后来才知道是一个刚满月的女婴!”昨晚10点半,距离事发地点约500米处的麻将馆,10多名打麻将的居民依然在谈论这件事,谈吐间充满遗憾。
其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称,她是当时众多目击者之一。“娃娃被丈夫扔出去时,妻子根本不知道背后发生了啥子事,等她回过神,娃娃已经落到地上了。”该女士称,事发后,妻子立即抱起地上的女婴,眼泪顿时喷涌而出。此时,距离妻子走出理发店还不到2分钟。
“丈夫指责妻子没有接住娃娃,破口大骂的同时,走过来就是一阵拳打脚踢,连娃娃也不管!”该女士回忆,随后两人扭打成一团。周围人见两人吵得很凶,纷纷出来劝架,但被男子呵斥“多管闲事”。“那个男的确实太过分了,都激起了民愤。”目击者称。
路过的居民见状,立即把孩子抱起来,放到了理发店的长椅子上。理发店的老板赵女士说,女婴当时脸色苍白,头上有一个大包,还冒着血珠。“两口子在外面越打越凶,直到10多分钟后警察到来,把男子劝开,女子才抱起孩子送往医院。”赵女士说,孩子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离开人世。
今天,本是孩子的满月酒
石寨镇的居民称,当事男子家住石寨镇新学村六组,姓周,25岁。随后,记者在村民的指引下找到了男子的住处。这里是一栋三层的楼房,大门紧闭,房前还晾有一排婴儿与大人的衣服。
附近村民告诉记者,周末与妻子郭某今年初结婚,原本在泸州居住。这次回老家是为坐月子暂时居住,两口子的女儿才出生36天,右手有残疾,但夫妻两都十分喜欢,计划在18日办满月酒。
当地一些村民和场镇上目击者此事经过的人均有一种说法:周某的母亲虽然不嫌弃这个右手有残疾的孙女,但不愿意帮小两口带孩子。双方在场镇上扭打时,也曾多次提起这个问题。“这恐怕是那个女的要回泸州的主要原因。”场镇上的目击者说。
村庄欧主任介绍,周某很老实本分,初中毕业就在外面打工,随父母在泸州租住,平时少有回来。“周末在村里算是老实人,从来没惹事打架,脾气也不错。”目前,周某已被江阳区公安局依法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政府说法
已安排人安抚双方家属
“事发后,我们政府没有出面,只是暗中安排双方家属的朋友、亲戚帮忙安抚他们的情绪。目前双方父母情绪趋于稳定。”石寨镇政府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认为,此事是一桩悲剧,大家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虽然政府早已获悉此事,但始终不便出面,只希望通过亲朋好友的帮助,让两个受影响的家庭能够尽快走出阴霾。市民评价夫妻之间斗气不应伤及孩子
“摔婴事件”在石寨镇引起不小风波,在市民间传的沸沸扬扬。“不管夫妻间有任何矛盾,也不能拿孩子撒气撒,毕竟是一条无辜的小生命。”泸州市民张先生对此事极为愤慨,“大家都是做父母的,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对这位父亲确实难以理解。”
“孩子才来这个世界上36天,还没用心去感受世界的温度,还没机会和这个世界交流,就以如此方式与世界诀别,真是令人伤心和气愤。”刚荣升为母亲的陈女士说,“我的孩子也刚刚生育,我也真正当上了母亲,现在才能理解母亲的伟大。现在她的孩子离世了,肯定给她不小的打击,希望她振作起来。”
律师观点
法律面前不会讲人情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冯俊律师认为,人在生气时是可能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行为,但是,法律是无情的,不论嫌疑人有什么借口,其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冯俊认为,现在不清楚嫌疑人摔小孩的动机是不是以追求小孩死亡为目的,如果是,则嫌疑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嫌疑人当时追求的是使小孩受伤,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涉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经公安机关查明,嫌疑人没有追求小孩死亡或者受伤的故意,其仍然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