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2.1万户纳税人“营改增” 预计减税超20亿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 (郑露 记者 王正元 实习记者 李雪利)5月1日起,泸州市四大行业2.1万余户纳税人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据泸州市财政局初步测算,营改增全面试点后,将给泸州市企业带来超过20亿元的减税红利。在4月22日泸州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泸州市国税局、泸州市地税局和泸州市财政局对营改增带给纳税人的变化以及目前推进情况等进行了发布。
范围 2.1万户纳税人涉及营改增
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2.1万户纳税人,将从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试点纳税人的主管国税机关负责征收。但其中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如二手房销售)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由主管国税机关暂委托对应的地税机关代为征收。
泸州市国税局局长苟茂林介绍,从行业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生活服务业,占试点户数的73%(即1.5万户左右);建筑业、房地产业占试点户数的25%(约5600户左右);金融业占试点户数的1.4%(约300户左右)。从地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城区,其试点户数占全市总户数的七成左右。
泸州市国税局局长苟茂林
影响 全市企业减税20亿元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后,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会相应下降。”泸州市国税局副局长袁波介绍,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据泸州市财政局初步测算,营改增全面试点后,将给泸州市企业带来超过20亿元的减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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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 深化国地税合作开展联席制
5月1日“营改增”了,那么五月份申报期到时候是在地税申报还是在国税申报?泸州市地税局总会计师简锐表示,所涉及到的纳税人在4月份的税款需要在5月进行申报缴纳,因此,5月申报期请纳税人在地税申报缴纳税款。
“为积极推动营改增工作顺利完成,泸州市国税局、地税局实施‘营改增’专题联席会议,就管户征管基础信息、数据交换、政策衔接等工作做了进一步沟通协调。”简锐介绍,如纳税人要了解营改增政策规定和涉税事项的,可向主管国、地税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