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水上交通春运工作有序推进

11.02.2015  10:31
     

 

  为保障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泸州市地方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部门和省地方海事局有关春运安全监管的部署精神,精心部署,强化措施,各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安全监管责任实行“分片包干”制度,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定期巡航,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召开宣贯会、签证提醒、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十禁”、“十不准”》、《乘船安全须知》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提醒等形式及时向各营运船舶传达气象、安全等信息。

  三是强化现场监管。多次召开安全监管业务工作会,要求各区县处,在辖区内开展一系列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对纳溪、江阳、泸县、合江等重点码头,重点航段内开展安,由各区县处分管领导、负责人逢节假日、赶场日都下到渡口、场口进行现场安全监管,确保渡运工作安全有序。同时,加强对“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监管,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客、渡船超载、非法载客、无序航行等违法、违章行为。

  四是强化制度保障。以定期与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各营运船舶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强化搜救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应急力量有保障,应急措施能落实,切实保障全市春运水上交通工作平稳有序。(泸州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