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查获将顶格处罚

18.01.2014  14:07

核心提示:为保障2014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泸州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不定时、不定期、不定点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

  减少春节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率,确保市民安全出行,昨晚,泸州市交警支队组织各辖区大队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泸州晚报记者在现场发现,被查获涉嫌酒驾的司机,大多都是刚吃了团年饭,或在朋友聚餐中喝了酒。

 

  “我只喝了一杯白酒,没有多喝。”昨晚8时许,在龙马潭区沿江路路口检查点,交警对一名满嘴酒气的男子进行了酒精浓度呼吸测试,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超过饮酒驾驶标准20mg/100ml,已构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该男子称,傍晚与亲友吃团年饭,其间只喝了一杯酒,因感觉头脑还很清醒,便认为自己没有醉可以驾车。事后,男子主动配合检测,并表示愿意受罚。

  泸州晚报记者发现,从昨晚8时至10时,在查获涉嫌酒后驾驶的司机中,很多都是因为“过年高兴”、“吃团年饭”、“朋友劝酒”等原因而喝了酒,事后抱有侥幸心理而驾车上路,其中,有3人检测酒驾含量分别为17mg/100ml、16mg/100ml和28mg/100ml,其中两人称,自己是在中午喝了酒,下午和晚饭时都没有饮酒,所以认为可以驾车。对此,泸州交警提醒,“隔夜酒”、“酒后数小时”、“只喝了一口”等酒驾情况时有发生,因人体体质不同,不少饮酒者在饮酒数小时后,仍处于醉酒状态,所以在饮酒后,驾驶员更应该严于律己、拒绝驾车。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