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让农村贫困学生吃出健康

12.06.2016  17:16

6月3—4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第7督导组深入泸州,实地专项督导了该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督察组通过抽取泸州市卫计委疾控中心近年的监测数据了解到,泸州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群体体重和身高2015年比2012年提高了10—15%,基本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

据悉,泸州的叙永县、古蔺县2个国家级贫困县是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试点,2县共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65所,全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农村555所学校全部实现食堂供餐,惠及学生17.2477万人,县城蛋奶模式供餐学校10所,惠及学生1.9572万人,学生食堂供餐率达89.81%。此外,合江县是省级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154所,惠及学生8.3451万名,其中食堂供餐学校136所,惠及学生7.8045万人,学生食堂供餐率93.52%。蛋奶模式供餐学校18所,惠及学生5406人。2011-2013年,泸州市共投入建设资金2.2825亿元,改造3个县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项目542个,新建(改扩建)伙房、食堂面积18.9762万平方米,于2014年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督导组认为泸州积极探索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新机制、新路子,形成了泸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的“634”管理模式。即保证“六个统一”:食堂管理制度统一上墙;食品储藏、加工、分发和使用等统一操作规程;食品留样统一标准;资金管理统一独立建账;档案建设统一规范;报送材料统一时间;兑现三个“绝不允许”:各学校绝不允许虚报人数,绝不允许克扣学生伙食,绝不允许以保健食品代替营养食品;做好“四个结合”: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采用日常检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做到内部督查与外部检查相结合,做到明查与暗访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