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地税局查获一起虚开发票案件

25.10.2013  17:03
      近日,新疆巴州地税发来协查函,要求协查6份由泸州市**公司开具的通用手工发票的真实性,泸州市江阳区地税局随即开展专案协查。通过对6份发票从字轨、票号、开票时间、项目、金额等票面信息逐一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并仔细比对发票存根联与报帐联,认定6份发票均存在头大尾小虚开行为,共计隐瞒收入金额为57880元,少缴地方各税及附加4398.8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阳区地税局已追缴该公司虚开发票造成少缴的地方各税及附加合计4398.88元,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1116.73元,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4254.18元,并对其虚开发票的行为处以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