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政府组织召开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会

16.05.2016  11:37

 

5月10日,泸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会,全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36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及七个区县工商局分管领导共1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解读了省、市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后续监管的意见精神与要求。

会上,泸州市发改委负责人结合全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就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归集共享、信用奖惩机制以及“泸州市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的运用等提出要求。会议明确将加强市场主体后续监管、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创新信用监管体制列入全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重要内容。会议强调,要围绕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以泸州市市场主体信息“一个中心数据库,五个应用管理平台”(即部门协同办公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市场主体监管平台、效能监督平台、预警提示平台)为基础,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为载体,合力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