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工商局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

15.05.2014  17:40

按照泸州市政府质量强市的工作部署,泸州市工商局积极开展商品质量监管、服务质量提升、守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助推泸州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以信用分类监管为基础,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意见》和省工商局《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将市场主体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明确相应等级标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信息收集、奖惩、公示等制度,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目前,全市12万余户个体工商户和2.5万余家企业均划定信用等级,其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近百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以商标品牌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经济发展竞争力。 泸州市工商局牵头拟定《泸州市商标发展战略实施意见》等文件,主动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为推动质量强市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 以专项打假治劣为重心,全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泸州市工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打击假冒侵权泸州支柱产业产品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充实执法人员,建立全国打假协作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酒类、食品、建材、服装、装材、汽配等商品制假售假等行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以商品质量监测为手段,不断提升商品质量水平。 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流通领域商品监测计划,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坚持质量监测与市场检查相结合,与案件查处相结合,与消费指导相结合,与质量准入相结合,与规范教育相结合,有效维护了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安全。

——以12315品牌建设为平台,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围绕树立“为民、便捷、高效”12315品牌形象,泸州市工商局建立了消费维权机动快速执法队伍,确保及时快速处置各种消费纠纷和申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回复,快速办理、准确录入。近两年来,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284件,限时处理率达99%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万余元。

——以“三化”市场建设为标准,着力引导诚信经营。 按照商品市场“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要求,泸州市工商局积极指导各类商品市场开办者建立市场的经营者准入、商品质量管理、消费维权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市场管理联系会议、职能部门综合整治等多项管理机制,不断规范商品市场的经营行为。目前,全市建成“全国诚信示范市场”2个,省级“三化”市场19个,市级“诚信市场”11个,市级“文明市场”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