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局四项措施狠抓案件质量结硕果

03.01.2017  13:03

近年以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走出去学、请进来讲、沉下去带、拿出来评”这四项措施为抓手,狠抓案件质量,取得较好的成效。在2016年全省食品药品优秀典型案件评选活动中,市稽查支队选送的某幼儿园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获选四川省十大典型案件,并被评为“2016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典型单位”称号。

一是走出去学,组织执法人员去参加各高等院校专题培训或远程教育,如浙江大学的知识更新专题培训、省总队与电子科大联办的执法骨干能力提升培训教育等,扩展执法人员眼界,学习借鉴先进的执法工作经验,更新法律理论及法律实践操作知识。二是请进来讲,邀请公、检、法以及法制办等相关单位的专家为执法队员进行专题培训,积极争取省总队组织的片区执法经验交流会争取在泸召开,通过上述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三是沉下去带,各大队执法骨干均下沉到各区县稽查大队抽查点评已办案件,并指导复杂疑难案件办理,通过以案带人,提高了基层办案人员办案水平。四是拿出来评,每年支队定期开展全市优秀典型案件的评查活动,评出优秀典型案件并进行表彰,提升各区县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培养执法办案的好“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