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局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14.10.2016  20:16

为着力解决和降低当前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自4月以来,泸州市局以四个“最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力整治农村地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销售“五无”食品、“一非两超”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突出问题。

一是把好“许可关”,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严把许可关,做好新办及换证等核查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重点取缔非法“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二是把好“进货关”,确保源头合法。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构建食品销售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和追溯体系的重要举措,以乡镇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认真检查供应商资质和原辅料检验合格证明,做好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确保食品质量。

三是把好“生产经营关”,强化重点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完善、不合格食品未下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黑窝点”、“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

四是把好“质量关”,加强食品抽检。组织各乡镇积极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以肉及肉制品、乳制品、散装食用油、散装酒等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低价食品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小作坊、校园周边经营户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抽查和检验检测,针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依法处理。

截至目前,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1762户次,食品销售者8404户次,餐饮服务单位2511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2个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138份,查扣不合格食品数量26.7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