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实施医疗卫生扶贫五大行动
昨日,记者从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今年以来,泸州市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公共卫生保障、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人才培养、生育秩序整治等医疗卫生扶贫五大行动,实现了扶贫对象在县域内生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今年,泸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医疗扶贫“四百工程”,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劳动力、摆脱贫困,此项工作在全省推广。在此基础上,全市全面落实“八百工程”和“九免一补助”。截至9月30日,全市扶贫对象住院40390人次,住院总费用11524万元,医保及保险报销9465万元,民政医疗救助763万元,医院减免149万元,剩余10%由区县和帮扶单位解决,实现扶贫对象在县域内生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零支付。
全面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进一步加强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七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大督导力度,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效率。目前,在管的七类重点人群达87万人。
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叙永县人民医院已接受二甲医院复评,合江县人民医院已接受三乙医院评审,泸县启动三乙医院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投入资金3500万,完成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站一馆三区”标准阵地建设。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通过改造,今年拟脱贫96个村,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均达到60平方米,有乡村医生404人,每个村均有符合资质的乡村医生,设备配置全部达到标准要求。启动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工程,用2年时间依托西南医科大学培训乡镇卫生人员500人(培训期1年),村医生、村预防保健员1500人(培训期半年),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同时,全面实施贫困地区计划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确定古蔺县大寨乡、永乐镇等14个政策外多孩率超过5%的乡镇为重点整顿单位,将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纳入整体计生目标考核体系,明确细化“一票否决”办法,完善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整治,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全市多孩为2.33%,较去年同期下降1.67个百分点,合江、叙永、古蔺三个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顿县平均多孩率由2015年的4.99%下降到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