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清出席 遵义市、毕节市、昭通市、泸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联席会议
03.09.2021 17:29
本文来源: 人大网
9月1日,为推动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决定》和《条例》)的落地实施,遵义市、毕节市、昭通市、泸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联席会议在泸州召开。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贾瑞云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军出席会议。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曹建国主持会议。
会上,泸州市人民政府汇报了赤水河流域(四川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遵义、毕节、昭通、泸州四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决定》和《条例》,协同保护赤水河生态环境,共同推动赤水河流域高质量绿色发展进行了交流发言;四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签订了《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协作协议》,对协作事项、协作方式和协作机制进行了明确,并商定由四市人大常委会轮流召集,每年召开1次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
何清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四市在抓好赤水河流域保护方面站位高、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值得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决定》和《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建议,一要在强化政治担当、扛起责任上下功夫。把《决定》和《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要在维护法律权威、彰显法律威严上下功夫。把每一条、每一款都研究好、掌握好,让法律长出“钢牙利齿”,发挥应有震慑力;三要在深化交流协作、凝聚工作合力上下功夫。在监督工作、代表活动等方面联动合作,多出实招。携手把《决定》和《条例》贯彻好、实施好,为守护赤水河“一泓清水”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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