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五位一体”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22.12.2015  04:03

泸州市着眼于培养中小学生“习惯、能力、特长”三大主要任务,按照“早起步、突重点、破难点、促实效”的工作思路和“小步快走”“先点后面”的原则,坚持“五位一体”逐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强基础提升保障水平。 近5年,累计投入资金 22.65 亿元,恢复乡镇“三校一园”办学格局,共新建、改建各级各类学校 97 所,用于教育技术装备经费达 6 亿余元。增加“薄弱学科”教师,招聘专职体音美、实验教师,全市招考非统考学科教师 2000 余人。调整教师职称评定办法,量化确定义务教育阶段统考学科和非统考学科教师中级职称评定比例。创新完善“校本研修、集中培训、远程学习”三位一体的师培机制模式,着力提升教师教学“六技术”水平。

保底线实施素质教育。 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开好每一门课程,减轻幼儿园和小学过重课业负担,对家庭书面作业一律实行总量控制。全面开放图书室、体育保管室、计算机室。采取“一竿子插到底”,不打招呼深入学校、学生、课堂抽查落实情况。每年开展一次“教育局长县区行”活动,现场督查各地开展情况并相互评价量化考核,对落实不好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县区年度先进评选和优秀评定资格。

增活力推进教学改革。 强势推进以“增加学生课前预习时间和课堂交流展示时间,减少教师课堂讲授时间和学生课外作业时间,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目标的“两增两减一提高”教学结构改革,市级试点学校已经发展到362 所,基础教育各段和职业高中均大胆探索实践,科目从语文、数学发展到其它学科。“四个一”推进教学结构改革:全市每年一次大型调查研究、一次现场推进会、一次分学科研究课展评、一次考核评价奖励。

树导向改革招生考试。 小学严格就近入学,初中严格划片招生,高中逗硬 “三限”招生。提高“中考”参考比例,2015 年参考率达到 85%以上,报考职业高中重点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升学考试。高中招生,除国家、省上和法定的加分外其余加分全部取消,体育和实验考试成绩以等级评价取代分数评价并分类纳入升学录取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录取重要参考依据。

改评估探索教育评价。 积极探索教育评价改革,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已研制出《泸州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标准》《泸州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方案》《泸州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参考标准》,初步建构了涵盖“三级”“两类”“三环节”评价的“323”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模式,并正式开始进行监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