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叙永:刑事审判庭开展巡回审判 提升法院公信力

04.12.2013  18:41

   四川在线消息(刘远平 彭霄霄) 12月2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来到向林乡龙池村紫微山社,开庭审理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安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被告人安某某(案发时81周岁)与被害人陈某某(殁年70周岁)系夫妻关系。2012年7月20日,被告人安某某因不满陈某某摘自家地里的嫩南瓜,为约束陈某某不再去摘嫩南瓜,便用棕绳将陈某某的双手捆绑,然后用闭路线缠绕陈某某颈部系于木楼梯上约两小时,从而致陈某某死亡。经泸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陈某某系绳索类物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法医精神病学鉴定,被告人安某某无精神病,对其2012年7月20日的犯罪行为评定为有刑事责任能力。本案经开庭审理后,刑事审判庭当庭对被告人安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宣告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刑罚。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对被告人及其亲属进行了法制教育,并对旁听群众开展了法律咨询。

  近年来,叙永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不断增设巡回审判点,扩大巡回审判范围。巡回审判中,法官们针对性地选择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犯罪的案件进行审理,邀请当地乡镇干部、群众现场监督、旁听,将审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同时开庭审理后积极为当地人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进行法律咨询,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